信用体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,对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为了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,规范用工行为,依法快捷高效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,减少欠薪事件的发生,崇信县人社局探索建立仲裁监察一站式服务模式,利用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,将“柔性仲裁”与“刚性执法”有机衔接,形成“1+1>2”的联动工作效力,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体系建设,高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。

      “联合式”建制,集聚多元办案合力。实行劳动仲裁、劳动监察联合办公,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跑一个部门,建立案件处置绿色通道,实现资源共享、联动处置机制。针对劳动监察执法周期长、劳资双方和解协议兑现难等问题,劳动监察协调在前,固定证据,劳动仲裁后续发力,依法确认,快速案件处理程序,缩短办案周期,有效降低维权成本。2023年以来,通过该机制,共化解劳资纠纷案件16件,为30名农民工讨回工资51.57万元。共同研究4起典型案例,确定最佳处置适用程序,有效提高了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,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了近30%。同时对注册企业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,评出不同等级的企业并予以公布,对守信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和激励,对失信企业采取惩戒措施,激励企业诚信守法经营,同时为农民工提供了选择诚信企业的参考依据。

      “会商式”研判,提升办案执法效率。通过“会商式”研判,整合优势,形成“1+1>2”的效果。建立健全仲裁与监察信息互通机制。对监察成功协商处理的案件,引导当事人通过“速裁庭”出具仲裁调解书,确保调解结果依法履行。对监察未能协商处理的案件,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仲裁程序,“速裁庭”组织精干力量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实行全程优先处理,简化办案程序,缩短仲裁时间。仲裁过程中发现农民工因自身原因难以调查取证的,可借助监察调查取证,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的可引入监察程序查处。司法、税务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,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多部门联合惩戒,提高失信成本。

      “一站式”服务,彰显解纠维权效能。推动案件一窗受理、接诉即办、高效联动,合力化解欠薪问题。设置仲裁监察服务窗口,集中受理仲裁申请、监察举报投诉等案件线索。以法定受案范围为依据,明确告知当事人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性质、职能、时效、程序,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。同时对案情简单、事实清楚案件,指派业务骨干现场调解,调解不成的再受案处理。2023年以来,现场调解案件13件,调解率达100%。

      “衔接式”预防,构建劳动和谐关系。强化内部沟通衔接,共同指导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协商工作,开展了一系列联合宣讲、执法检查,共同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。2023年以来,先后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、劳动用工、新业态等专项检查8次,检查企业90家。加强信用宣传和教育,提高企业和农民工劳动者的信用意识,营造守信光荣、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。举办3场大型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,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,现场咨询240多次,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认知。

下一步,崇信县人社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,形成多方合力,提高监管和执法水平,加强信用文化的推广和教育,努力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信用体系,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。